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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品牌类

休闲传媒 2024-03-18
01成果名称

《“甬剑”专案团队》


02成果主体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03成果海报


04成果视频

05成果材料
成果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2015年3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和省院要求,成立了专门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团队,办理了一批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和其他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院党组决定以办案团队为基础,创建“甬剑”品牌,在办好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同时,发挥品牌效应,积累办案经验,引领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和办案水平整体提升。


成果内涵

“甬”是宁波最古老的简称,它既是鄞奉交界处蕴含悠悠四明文化的甬山,也是汇聚三江口又奔流入海的甬江。而“甬”本是象形文字,意为西周中期出现的青铜钟,也称为“甬钟”。“剑”,在中华文化中意义深远,它既是一种兵器,“古之言兵必言剑”;更是勇于斗争、凌然正气、高然品性的象征,代表着忠诚和正直,是辛弃疾“倚天万里须长剑”的雄心壮志,是龚自珍“一萧一剑任平生”的君子意气,也是“宝剑锋从磨砺出”的脚踏实地。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甬剑”为职务犯罪大要案团队命名,意寓甬钟长鸣、利剑出鞘,以法为剑、以己为剑,雷霆出击,誓斩贪腐!党的十八大后,“甬剑”办案团队先后办理了中央高度关注的“609”系列专案,十九大后落马“首虎”鲁炜受贿案,涉案金额近2亿元的史文清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原国家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受贿案等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较好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获得上级政法机关的肯定,展现了宁波检察在重大办案任务前守纪律、善战斗、能奉献的甬检铁军形象,为党和国家的反腐败事业贡献了宁波检察力量。


成果详实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2015年3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为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成立了专案办案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刑检业务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先后从全市两级院抽调职务犯罪检察业务骨干20余人次承办案件。
面对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手段多样、行为隐蔽、涉案金额大、与涉黑涉恶等其他犯罪交织等新特点,“甬剑”团队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迎接挑战,将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专案组先后办理最高检交办案件29件50人,其中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办案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所办案件被告人均认罪服法,追赃挽损300亿余元,较好实现了专案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获得了上级政法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除此之外,还指导下级院办理了一批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因办案成绩突出,专案组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一次,2名专案组成员荣记个人一等功,多人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等。2022年,专案组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2023年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  
团队成员在流动,而始终不变的,是办案团队“特别守纪律、特别善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宁波检察精神,以及贪腐不止则斗争不止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入“甬剑”办案团队、承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已经成为宁波检察“以案代训”的优良传统,曾经的团队成员都已成为所在部门的“领头羊”、办案骨干,2名成员被评为全国职务犯罪检察业务人才,多名成员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宁波市院“甬剑”团队将始终如一地坚决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念,更加顽强的拼搏精神,更加精进的业务能力,淬炼成反腐战线上的一把利剑,续写宁波职务犯罪检察新篇章。


成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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